![]() ![]() 由防守隊球員之連續動作,致使進攻隊兩名球員連續出局之行為,但該行為中若發生失誤即不被視為雙殺。 ![]() ![]() 防守隊在壘與壘之間,企圖迫使跑壘員出局的行為。 ![]() ![]() 防守的隊員在比賽進行中以手套或徒手持球在跑壘員未踩壘包的狀態下觸碰跑壘員的身體,造成跑壘員出局的情況。 ![]() ![]() 故意四壞球、四壞球、觸身球(觸身死球)的統稱。 ![]() ![]() 捕手在投手投出能正常接捕到的球,且無擦棒或觸身等情況,卻又未確實接捕之投球。若投手投出的球過於離譜,使捕手未能接捕時,則稱之為暴投。 ![]() ![]() 野手傳球(或觸及擊出或傳出之球,使其改變方向)而造成出局時,或若非隨後之失誤當能造成出局時,該野手應給予助殺之記錄。 ![]() ![]() 棒球戰術的一種,當棒球比賽中,壘上有人的情況下,擊球員在打擊區準備打擊時,投手一旦投出球,壘上的跑壘員就立刻往下一壘跑,同時擊球員也立即準備揮棒(不論是好球或壞球),以達到推進壘包的目的。另外,與此相對的還有跑帶打。 ![]() ![]() 擊球員不揮棒,有意輕輕用球棒觸球使球緩行於內野的擊球。 ![]() ![]() 出局的方式之一。指在強迫進壘狀態下,野手將球傳至某個壘包守備員,跑壘員卻未進壘狀態,則跑壘員判定刺殺出局。 ![]() ![]() 三壘有跑壘員的時候,擊球員採用觸擊的方式護送跑壘員奔回本壘得分的方式,稱為強迫取分,其另一個名稱是觸擊搶分。 ![]() ![]() 跑壘員在比賽進行中利用投手投球的動作,往下一個壘包先行起跑的動作。 ![]() ![]() 投手為了防止跑壘員離壘過遠所採取的措施,屬於傳球的一種。 ![]() ![]() 進攻球隊打擊出去時,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防守隊員持球或傳球使強迫進壘的跑壘員出局的動作。依照規則,強迫進壘的跑壘員則失去佔有下一個壘包的權利,此種狀態成為封殺。 ![]() ![]() 守備方之捕手利用攻擊方跑壘員在盜壘時,傳球至盜壘者欲抵達壘包之防守員,使盜壘者遭到觸殺而出局。 ![]() ![]() 壘上有跑者時投手投球動作違反規則,此時壘上的跑者可以往前進一壘。 |